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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镜高悬——叶县县衙
发布时间:

2014-06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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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叶县县衙位于河南叶县东大街,始建于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,是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五品县衙建筑。规模宏大,气势雄伟,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国家AAA级景区。占地面积16848平方米,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,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、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、153间房屋组成。由大堂、二堂、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、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、厨院、知县宅、西群房、虚受堂、思补斋、南北书屋、后花园、大仙祠等建筑群组成。在县衙文物展厅内,存放300多件文物精品,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。有被誉为县衙“镇衙之宝”的编钟以及青铜升鼎、《幽兰赋》碑刻等数十件国家一级文物。《幽兰赋》碑刻全碑12通,为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的黄庭坚所书,是我国书法艺术宝库中的珍品。在县衙内,楹联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,也得到充分展示。许多楹联,寓意深刻,广为后人警示或者自勉,如卷棚中间的楹联:得一官不荣,失一官不辱,勿说一官无用,地方全靠一官;吃百姓之饭,穿百姓之衣,莫道百姓可欺,自己也是百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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