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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调解能手”——魏钰玺
发布时间:

2014-06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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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魏钰玺,女,汉族,1973年6月出生,河南鲁山人,法律本科学历。1992年7月参加工作,1999年1月调入鲁山法院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。鲁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,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之一。
    她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,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00多件,未发生过一起涉诉信访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以调解结案,案件调解率居全院之首。2009年初至2011年8月,她办理民事案件335起,调解结案334起,判决结案1起。2012年,审结的115起案件,仍是100%的调撤率。在办案过程中,她坚持做到“以调为主,调解优先,案结事了“的原则,使大量的案件得以调解处理。
    2011年8月,魏玉玺和8名同事参加省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后往鲁山返回,因所乘车辆爆胎,发生严重交通事故,同车的三名同事当场牺牲,她也深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。经检查,她身上8处骨折,内脏多处损伤,随时有生命危险。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,在第13天,她苏醒过来,她睁开眼的第一句话就说:“这是哪?我的案子还没调完呢。”
    2011年12月,《人民法院报》《河南法制报》《平顶山日报》等媒体先后以《调解能手的传奇故事》《三年只写过一份判决书》《半天调解5个案件》等为题对她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报道,各级领导也对她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和肯定。由于工作成绩显著,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专门作出批示:要求全面总结魏玉玺同志的办案经验,组织在全省法院学习推广。2006年—2012年,连续6年被鲁山法院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;2010年,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;2011年,被鲁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法官,在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活动中,被授予巾帼调解标兵,并荣立个人二等功等多项荣誉;2012年4月,被评为鲁山县十大杰出青年,并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,同年,入选2012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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